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景波、罗国梁、王耀村、冯惜泉、孙彦豪、王登勋、毛安民。
副总经理岗位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任职条件、职责范围、职权、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副总经理岗位工作管理。
2 任职条件
2.1 文化程度
大专及以上学历。
2.2 专业知识
具有与分管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术。
2.3 工作能力
2.3.1 具备出色的领导和管理才能,先进的管理理念,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
2.3.2 具备先进的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信息观念、技术创新观念、人才观念、服务观念。
2.3.3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过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
3 职责范围
3.1 执行公司专项分工,严格贯彻总经理管理精神,服从总经理督导,向总经理负责、检查、考核分管部门的工作成果及业绩。
3.2 协助总经理建立、实施公司的管理体系。
3.3 按分工协助总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管理活动。
3.4 检查、督导、催办各部门的工作。
3.5 按分工协助总经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规划。
3.6 对公司中层管理以下人员有任免建议权。
3.7 负责督导、检查项目部各类合同的有效落实。
3.8 负责督导、检查各部门、项目部服务标准的执行和结果。
3.9 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分管部门会议,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3.10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业务。
4 职权
4.1 责任
4.1.1 对分管业务的亏损负有责任。
4.1.2 分管业务市场布局、营销策略失误有责任。
4.1.3 分管业务产品结构与市场不对路负有责任。
4.1.4 分管业务资本运营、投资方向失误负任。
4.2 权限
4.2.1 对分管业务经营、管理有过问、干预权。
4.2.2 对分管业务运转、管理、经营有监控、干预权。
5 监督检查
由总经理负责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