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景波、罗国梁、王耀村、冯惜泉、孙彦豪、王登勋、毛安民。
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管理工作。
2 管理要求
2.1 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2 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2.3 应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生产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2.4 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确定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2.5 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运行。
2.6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应经常检查,不准挪作他用。
2.7 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厂长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
2.8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2.9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2.10 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标准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