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低碳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写完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我公司档案室,本报告书公示时间为自即日起十日内,公示期间可随时查阅报告书,如有疑问,可随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3395433840。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9101万元,在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技改后瓶片粉碎加工清洗生产线3条,年清洗瓶片6.6万吨;再生涤纶长丝生产线1套,年产6万吨涤纶长丝;再生涤纶毛毯生产线6条,年产600万条再生涤纶毛毯;再生涤纶地毯生产线3条,年产750万平方再生涤纶地毯;废丝造粒生产线1套,年产4000吨PET颗粒;PE瓶破碎清洗生产线1套,年产2万吨PE瓶破碎料;PE膜清洗造粒生产线1套,年产3500吨PE颗粒。项目技改后减少瓶片粉碎加工清洗生产线1条,减少再生涤纶毛毯生产线2条,增加再生涤纶地毯生产线3条,增加废丝造粒生产线1套;增加PE瓶破碎清洗生产线1套;增加PE膜清洗造粒生产线1套。
(二)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有组织废气增加锅炉天然气燃气废气、PE膜造粒工艺中挤出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和地毯项目上胶、固色、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及第2号修改单要求;《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新增地毯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污水处理站扩建产生的新增恶臭,项目生产废气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治措施条件下,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到达各厂界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新增废水包括PE膜造粒工艺中水洗废水和地毯项目水洗废水,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污水管网排入阳信县新城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新增主要噪声源为地毯项目新增设备等,声值在80~90dB(A)。项目营运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新增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PE膜造粒工艺中清洗工序产生的沉淀污泥、地毯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和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沉淀污泥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地毯下脚料外卖,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滨州绿欣环保有限公司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电话、电子邮件及其它便利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索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23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①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对其接受的水平;
③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④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⑤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和建议等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反映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劳工
联系电话:13395433840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滨州市恒标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十八路环保大厦
联系电话:0543-3801249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rlzx1249@163.com
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