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景波、罗国梁、王耀村、冯惜泉、孙彦豪、王登勋、毛安民。
厂内危险源识别及安全防范措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福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内危险源识别及安全防范。
本标准适用于厂内安全管理工作。
2 厂内危险源
2.1 桁吊、单臂吊
2.1.1 桁吊故障,引起被吊物的滑落。
2.1.2 皮带断裂、皮带从吊钩滑落、没有正确挂好皮带,引起被掉物坍塌或掉落。
2.1.3 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吊装已破裂的吊装物大板或吊装方式有误,产生高空坠物。
2.1.4 吊装过程中,被掉物受到其它物质碰撞,产生高空坠物。
2.1.5 放置被吊物时,未与铁架靠好或放置方法不当,引起被掉物侧翻。
2.2 红外线、手摇机、磨边机
2.2.1 潮湿作业情况下,有破损的电线及其它带电物破损,引起漏电。
2.2.2 操作时,手或其它身体部位距离锯片太近,引起机械伤人。
2.2.3 机械故障引起火灾等其它不可预测的事故。
2.3 磨机、切割机等小型机具
2.3.1 漏电。
2.3.2 身体部位距离机械未保持安全距离。
2.3.3 滑落砸脚。
2.3.4 吊装物碎片溅人。
2.4 其它危险源
2.4.1 吊装物在搬运时断裂。
2.4.2 木架上的铁钉扎脚。
2.4.3 地面泥浆太厚,易滑。
2.4.4 煤气瓶等火源。
3 安全防范措施
3.1 特殊工种需要持证上岗,各个岗位应经常检查桁吊、单臂吊等机械设备,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3.2 在吊装前,应做好以下几项事情:
00001——检查吊装皮带是否破损;
00002——吊钩封闭保险装置是否受损;
00003——皮带与吊钩是否正确结合;
00004——被吊装物的放置是否安全,被吊装物是否适合吊装;
00005——吊装物是否带有不可吊装的裂痕;
00006——吊装物是否需要采取额外保护措施;
00007——判断皮带吊起后,会不会有其它危险,比如吊起后,是否会导致放置在边上的其它物质倒塌,是否会引起木头弹射等;
00008——采用夹具吊装时,一次最多不得超过两张大板。
3.3 夹具吊起吊装物后,避免产生垂直板面的外力,以免纵向摇摆造成板材断裂。
3.4 吊装时要做到注意力集中,目光不离开吊装物质。
3.5 吊装物体时,被吊装物底下不得有人。
3.6 吊装物不得长时间悬吊在高空。
3.7 放置被吊装物时,应确保放置装置是否安全,判断放置后是否会产生倾翻。
3.8 潮湿环境下操作带电机械应穿戴绝缘劳保设施。
3.9 手及其它身体部位与锯片等有危险的机械应保持安全距离。
3.10 地面淤泥由相关岗位及时清理。
3.11 木架等带有铁钉的物质由相关岗位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位置。
3.12 不得在易燃物附近吸烟。
3.13 不得在易燃物附丢弃烟头等火源。
3.14 厂内人员、特别是特殊工种必需穿戴劳保用品。
3.15 不得穿拖鞋上班,不得赤膊上班。